關于轉發(fā)《海南省司法廳政治部關于切實做好2010年度<法制日報>等報刊征訂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瓊律協(xié)通[2009]029號

  關于轉發(fā)《海南省司法廳政治部關于切實做好2010年度&lt;法制日報&gt;等報刊征訂工作促進司法行政宣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律師事務所:

  現(xiàn)將《海南省司法廳政治部關于切實做好2010年度&lt;法制日報&gt;等報刊征訂工作促進司法行政宣傳工作的通知》(瓊司政通[2009]39號)轉發(fā)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望貫徹實施。

  一、各律師事務所要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法制日報》和《法制時報》等報刊的征訂工作,單位領導要帶頭訂閱并堅持閱讀,將其作為掌握上級部署、了解社會動態(tài)、指導當前工作的重要資料;

  二、各律師事務所要切實做好2010年度《法制日報》和《法制時報》等報刊的征訂工作,按廳政治部的要求,各律所要保證征訂數量,并在10月28日前將訂閱報刊的發(fā)票傳真至省律協(xié)秘書處。

  聯(lián)系人:曹旭電話:66161297傳真:66161299

  附件1《海南省司法廳政治部關于切實做好2010年度&lt;法制日報&gt;等報刊征訂工作促進司法行政宣傳工作的通知》

  附件2《法制日報》和《法制時報》的郵發(fā)代號以及《2010年各市縣郵政局上門收訂報刊和投訴電話》

  海南省律師協(xié)會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1:

  海南省司法廳政治部

  瓊司政通[2009]39號

  海南省司法廳政治部關于切實做好2010年度《法制日報》等報刊征訂工作促進司法行政宣傳工作的通知

  廳直屬各單位,各市、縣司法局,廳機關各處室,省律師公證協(xié)會:

  《法制日報》是司法部主辦,面向全國政法機關發(fā)行的權威性強,信息量廣的重要報紙,是黨在政法戰(zhàn)線的主要喉結,各級黨政領導了解政法綜合工作的重要渠道,廣大機關團體、企事業(yè)單位和公民了解法制建設的重要窗口,也是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宣傳自己,交流經驗,指導工作的重要陣地?!斗ㄖ茣r報》是省內唯一一家政法、法制宣傳專業(yè)類的報紙,自創(chuàng)刊以來一直是省委政法委的機關報,是全省政法系統(tǒng)面向社會唯一的專業(yè)宣傳陣地,在全省政法宣傳工作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省委政法委作為向社會公開全省政法工作重大部署、重大案件偵察處理和全省專項行動工作情況的權威性窗口。根據司法部和省委政法委《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員會關于切實做好2010年度&lt;法制時報&gt;征訂工作促進政法宣傳工作的通知》(瓊政字[2009]146號)的要求,請各單位充分認識和高度重視訂閱《法制日報》、《法制時報》等報刊對推動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發(fā)展的重大意義和現(xiàn)實作用,切實改變可訂可不訂的思想,把征訂《法制日報》、《法制時報》等報刊作為做好當前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任務,切實做好2010年的征訂工作?,F(xiàn)就進一步做好2010年《法制日報》、《法制時報》等報刊的征訂工作,推進司法行政宣傳工作和平安建設的深入發(fā)展,特通知如下:

  一、目的及要求

  為進一步貫徹中央政法委關于政法宣傳工作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部署;進一步貫徹落實全國司法廳(局)長座談會和全國司法行政系統(tǒng)宣傳工作會議精神,研究部署充分發(fā)揮《法制日報》、《法制時報》等報刊在我省司法行政宣傳工作中主陣地、主渠道作用;進一步擴大《法制日報》、《法制時報》等報刊政治影響力,加強司法行政宣傳報道工作;進一步擴大《法制日報》、《法制時報》等報刊在我省司法行政系統(tǒng)覆蓋面的具體措施,緊緊圍繞保增長、保民生、保穩(wěn)定的根本任務,全力做好政法宣傳工作,以夯實政法工作根基,促進社會治安管理,維護社會穩(wěn)定,為保障我省經濟社會發(fā)展作出貢獻。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法制日報》、《法制時報》等報刊的征訂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來抓,結合當前開展的《法律進機關》工程,把它作為廣大司法行政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的輔助教材。各級領導干部要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法制日報》、《法制時報》等報刊的征訂工作,帶頭訂閱并堅持閱讀,作為掌握上級部署、了解社會動態(tài)、指導當前工作的重要資料。

  二、征訂范圍

  廳局級領導、各處室、地市、縣局舉領導、科室、基層司法所、監(jiān)獄局、勞教機關局領導、處室,監(jiān)獄、勞教所領導、科室、監(jiān)區(qū)(大隊),律師公證協(xié)會,律師事務所、公證處。

  三、征訂辦法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司法行政系統(tǒng)宣傳工作的意見》(瓊司[2009]14號)的精神,2010年采取由廳政治部統(tǒng)一征訂報刊的辦法,分別以廳機關、監(jiān)獄、勞教所、市縣司法局、律師公證協(xié)會為基本訂戶,根據《法制日報》、《法制時報》等報刊的征訂參考標準,填寫征訂登記表,并于2009年10月15前報送廳警務宣傳教育處,聯(lián)系人:符永甘,聯(lián)系電話(傳真)65919029。

  四、征訂任務數

  根據司法部的統(tǒng)一部署,我省司法行政系統(tǒng)2010年度訂閱《法制日報》的標準請參考《海南省司法行政系統(tǒng)訂閱&lt;法制日報&gt;參考標準》(附件1);其他各報由單位酌情征訂。

  附:1、海南省司法行政系統(tǒng)訂閱《法制日報》參考標準

  海南省司法廳政治部

  二00九年九月十八日

  附: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