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fā)關于開展第十一屆全國百家網站 微信公號法律知識競賽活動的通知

協(xié)


瓊律協(xié)通[2017]17

                                     


各律師事務所:

現(xiàn)將《司法部國家互聯(lián)網信息辦全國普法辦關于開展第十一屆全國百家網站微信公眾號法律知識競賽活動的通知》轉發(fā)給你們,請按照通知要求,積極組織本所律師參賽,并將參賽情況及時報律協(xié)秘書處。(報參賽人員名單即可)

聯(lián)系人:吳坤,電話(傳真):66161299



海南省律師協(xié)會

2017年7月2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國家互聯(lián)網信息辦公室

全國普及法律常識辦公室


司發(fā)通[2017]39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司法廳(局)、互聯(lián)網信息辦公室、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司法局、互聯(lián)網信息辦公室、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辦、局普法辦公室,中直機關工委宣傳部,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宣傳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zhàn)略,為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營造良好法治氛圍,司法部、國家互聯(lián)網信息辦公室、全國普法辦公室將于2017年4月—12月舉辦第十一屆全國百家網站、微信公眾號法律知識競賽活動?,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競賽主題

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讓我們一起行動

二、主辦、承辦、協(xié)辦單位

主辦:司法部、國家互聯(lián)網信息辦公室、全國普法辦公室。

承辦:司法部法制宣傳司、國家互聯(lián)網信息辦公室網絡社會工作局、法制日報社。

協(xié)辦:中國普法網、中國網信網、中國長安網、人民網、新浪網、騰訊網、中國普法微信公眾號、中國好網民微信公眾號。

參與網站:各地普法網站、中央和地方重點新聞網站、政府網站、商業(yè)門戶網站等百余家網站。

三、競賽內容

憲法及憲法相關法,國家安全法,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黨內法規(guī),網絡安全法等2017年頒布、修訂、施行的法律法規(guī),與人民生產生活緊密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等。

四、競賽時間

2017年4月—12月為競賽期。其中,2017年9月—10月為網站競賽期,為期2個月,共1期。2017年4月—12月為微信公眾號競賽期,每月一期,共9期。競賽規(guī)則將于競賽開始前在中國普法網、中國網信網等百家網站和@中國普法微信公眾號、@中國好網民微信公眾號公布。

五、參賽方式

網友以網站答題、微信答題兩種方式均可參賽。

六、競賽辦法

(一)網站參賽

2017年9月1日8時至10月31日24時,網友可登錄中國普法網(www.legalinfo.gov.cn)、中國網信網(www.cac.gov.cn)等百家網站的競賽活動主頁面參加競賽。網友填寫個人信息注冊成功后,點擊“網站參賽”,系統(tǒng)將自動生成一套含有5道題目的答卷。題目形式為不定項選擇題。網友在線答題完畢后提交,系統(tǒng)將自動給出分數(shù)。答題正確率達到100%的競賽者將獲得抽獎資格。

(二)微信參賽

2017年4月—12月,網友可通過@中國普法微信公眾號和@中國好網民微信公眾號參加每期競賽活動。每月1日—20日為答題期,微信公眾號每日推送一題,答題系統(tǒng)自動統(tǒng)計網友答題次數(shù)及正確率,每月答對15題即可參加抽獎。網友答題完畢后,可將自己的成績附帶手機答題頁面分享到朋友圈。

(三)網友互動

為方便網友交流,及時掌握網友對法律知識的需求,特在知識競賽頁面增加網友互動區(qū)域,網友可登陸競賽活動網站主頁面的網友互動區(qū)域,為知識競賽建言獻策。

七、獎項設置

(一)網站競賽結束后,從答題滿分的人數(shù)中抽取優(yōu)勝獎500名,獎品為50元手機話費。

(二)微信競賽每月21日(節(jié)假日順延)從答對15題以上的網友中隨機抽取200名優(yōu)勝獎,9個月共計1800名優(yōu)勝獎,獎品為50元手機話費。

(三)根據(jù)組織參加活動情況,評選出優(yōu)秀組織獎若干名,頒發(fā)優(yōu)秀組織獎證書。


司法部

國家互聯(lián)網信息辦

全國普法辦

2017年3月30日


1.中國普法微信公眾號

2.中國好網民微信公眾號